《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》

《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》(PDF)


全书结构(全文概述):不同种类的根据彼此所应遵循的体系顺序如下,首先应该是 存在的充足根据律存在律又首先应用于时间,作为只包含充足根据律所有其他形式的本质内容的一种简单图式,而且作为一切有限世界的范式。接下来是空间中存在的根据,因果律尾随其后;之后是 动机律,最后是 认识的充足根据律;因为其他种类的根据都与直接表象相关,而这最后一类则与来自于其他表象的表象相关。


一些概念

统一律:将事物综合概括,减少为不能再较少。

分解律:不要轻易增加实体的数目。

充足根据律:一切皆有原因?

自因:一件事是它本身的原因。

充足根据律不需要证明,它是几种法则的结合,对它的证明会导向具体法则的证明,具体法则的证明又会导向充足根据律的证明。

解释事物和证实事物不同,两者永不相合;因为一个是用来知道它要说明什么,另一个用来知道存在着这样一个事物。

充足根据律的四种形式

  • 因果律(生成的充足根据律):当一个或几个实在客体进入一种新状态,某一其他状态肯定在这一状态之前存在,新状态就是从这一先前状态中必然而生的,只要先前状态出现。把这类衍生物称之为产生;把第一类状态称作为原因,第二类称之为结果。

    知性:使用因果律通过感觉对外界客观的直观认识。

  • 存在律(存在的充足根据律):实体依托于时间和空间而存在。

    客观:实在的客观存在。

  • 根据律(认识的充足根据律):如果一个判断要表达某一类认识,那么它就必须有充足的根据。

    理性:通过判断律对知性认识的客观实在的再认识

  • 动机律(动机的充足根据律):在意识中被直接赋予的,不能进一步确定或描述是什么。